我们都知道房地产对于个人或家庭来说是非常重要的资产。当夫妻提出离婚时,通常会因房产问题而产生纠纷。新婚姻法针对这种情况作出了相关规定,在一定程度上明确了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的界限。那么,新婚姻法下的房产该如何分配呢?现在寻法网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

1、父母婚后赠与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的,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

如果父母一方在结婚后为子女购买房产,且所有权登记在投资者子女名下,则根据《房产法》第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只能视为对其中一名子女的赠与。婚姻法规定,房产应认定为赠与。它是配偶一方的独有财产。

如果双方父母购买的房产进行投资,且产权登记在其中一名子女名下,则该房产可视为双方按父母出资比例共同拥有出资,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所有权转让前可以撤销捐赠。

结婚前或者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同意将一方拥有的财产捐赠给另一方。捐赠财产变更登记前,捐赠人撤销捐赠,对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捐赠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捐赠人可以撤销捐赠。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福利、道德义务性质的捐赠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捐赠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3、房改后的房子是不可分割的,属于父母的。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以父母一方名义购买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父母一方名下。离婚时,对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房屋时投入的资金可以视为债务。

4、养老保险待遇尚未到期,不能分割。

离婚时,配偶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费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支持它;结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离婚时一方主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纳的养老保险账户中的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夫妻双方离婚,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新婚姻法下的房产分配是这样的:结婚后,父母赠与的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的,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转让前,赠与可以撤销;房改后的房子不可分割,属于父母所有;养老保险未到期,不能分割。以上就是新婚姻法下如何分配房产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