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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婚后谁付首付房子归谁
  2. 请简述2001年修改后的婚姻法关于无效婚姻制度的主要内容,并加以评价
  3. 从婚姻登记管理这一项谈民政稳定社会的影响?从收养登记谈民政稳定社会...

1、婚后谁付首付房子归谁

首付房子归属有哪些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法律分析:房子属于夫妻双方,与公婆没有关系。因为房子登记的是你们双方的名字,所以离婚时该房子是由你们双方平均分割。首付款在法律上属于你们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双方都要承担还款义务。

法律分析:房产的归属取决于房产证的登记情况,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结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房产归产权登记方所有。

法律主观:男方出首付,写女方名字,房子归女方,但这个属于附条件的赠与,如果女方不同意结婚,则要返还该房屋或者首付款及增值;如果是婚后买房,则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请简述2001年修改后的婚姻法关于无效婚姻制度的主要内容,并加以评价

无效婚姻制度作为保障合法婚姻的有效手段,是结婚制度中不可缺少的内容,也是婚姻法中必不可少的部分。2001年《婚姻法》增加规定了无效婚姻制度,填补了婚姻立法的空白,使中国的婚姻法进一步完善。

修正后的〈婚姻法〉对原法的补充和修改,主要表现以下几方面:关于总则:增设了“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在新增的第四条中,规定了婚姻双方和家庭成员的共同责任”。

总的来说,新婚姻法第一加大了对重婚等行为遏制力度;第二增设了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第三规定了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第四规定夫妻婚姻存续期工资应共有;第五严厉禁止实施家庭暴力犯罪。

法律客观:无效婚姻,又称违法婚姻,即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是指男女两性的结合因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婚姻形式。

3、从婚姻登记管理这一项谈民政稳定社会的影响?从收养登记谈民政稳定社会...

第四,由于结婚不登记现象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流动人口,这是新形势下婚姻管理工作面临的新问题,我们已对此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并与有关部门协商,制定对流动人口中暂住人员婚姻登记的管理办法,以便对这部分人员的婚姻登记问题进行有效管理。

民政与社会工作具有多元性、社会性以及群众性三个特点,所以民政工作事物也是十分的繁杂,但是这一工作也是负责比如像优抚与退伍军人的安置问题,救灾、救济、扶贫 问题,同时还有婚姻管理、社会福利生产等等问题。

民政影响制约高质量发展的问题包括: 公共服务产品供给不足,尤其是城乡间、区域间公共服务水平不均衡。

优抚安置工作 军人优待抚恤,退役士兵安置等。 社会事务管理 包括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区划调整,地名管理等。 社会组织管理 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登记审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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