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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新婚姻法离婚条件中规定哪些情形不可以离婚
  2. 家庭离异是什么意思
  3.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解释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释义:第三十三条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释义:第三十一条

1、新婚姻法离婚条件中规定哪些情形不可以离婚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新婚姻法规定中不许离婚的情形一,考虑到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以及中止妊娠后的身体与心态状况,从保护女性和子女利益的角度来考虑,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是不得提出离婚。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以下六种情况下不允许离婚: 一方患有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不治之症,婚后发生,经过医学证明,确有不可治愈或影响对方健康的危险。

新婚姻法离婚条件中规定哪些情形不可以离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2、家庭离异是什么意思

家庭离异是指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婚姻关系终止的一种法律现象。但在法律上它与离婚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离婚。它所涉及到的问题比较复杂。

离异家庭的意思是在家庭中,只有父亲(或母亲)一方与不具备独立生活能力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下或年龄已满18周岁,但正在接受全日制教育的未婚子女共同生活的家庭,简单说,就是孩子的父母已经离婚的家庭。

离异家庭指只有父亲(或母亲)一方与其不具备独立生活能力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下或虽然年龄已满18周岁,但正在接受全日制教育的未婚子女共同生活的家庭。

离异家庭是指婚姻关系已经终止,夫妻分开生活的家庭。离异家庭在现代社会已经越来越普遍,它不仅仅意味着一个家庭的结构和构成发生了变化,更意味着一种家庭生活的质量和稳定性发生了崩塌。

3、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解释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释义】 本条是关于协议离婚的规定。 这次修改婚姻法未对本条作实质性修改。

第九条 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婚姻法第四章 离婚 第三十一条 【自愿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4、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释义:第三十三条

年新中国颁布的第一部婚姻法明确规定:“现役革命军人与家庭有通讯关系的,其配偶提出离婚,须得革命军人的同意。”1980年公布的现行婚姻法在确立婚姻自由原则的同时,再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三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之规定,如配偶为现役军人,应得其同意,方可离婚,除非能证明其有重大过错。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丈夫是现役军人,妻子可以提出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根据军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现役。

5、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释义: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释义】 本条是关于协议离婚的规定。 这次修改婚姻法未对本条作实质性修改。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自愿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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